应急照明与平常正常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照明 你混杂了吗!
在修建照明规划中,应急照明与正常照明是两个经常被混杂的概念。依据《修建规划规划防火规范》GB50016 2014 (2018年版)的规则,一类、二类高层民用修建的火灾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别离为一级、二级负荷,这说明应急照明在火灾等紧急状况下是至关重要的,需求保证其供电的可靠性。一起,《民用修建电气规划规范》GB51348 2019版附录A表也规则,一类、二类高层住所修建的首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也别离为一级、二级负荷,这说明非消防照明相同需求满意必定的供电要求。
但是,这两种照明尽管都需求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但它们之间有显着的差异。消防应急照明在火灾时应从始至终坚持供电,以保证安全分散和火灾救援的顺利进行;而非消防照明,如住所修建的首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在火灾时应被切除,以防止对消防工作形成搅扰。
在实践规划中,一些规划师未能正确区分这两种照明,将公共走道或前室的应急照明灯和非消防照明灯接入了同一个回路供电。这种做法明显不契合消防负荷应由专用回路供电的要求,也增加了火灾时照明的危险。
应急照明并不仅仅是在火灾时运用的照明,它还包含正常照明失效时启用的照明,如设备毛病、自然灾害等状况。因而,应急照明也分为火灾应急照明和非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照明的需求比非火灾应急照明更高,一般来说,两者能够兼用,但应满意其间较高要求。
针对这一问题,咱们我们能够采纳以下应对办法:关于一、二类高层住所的公共走道,因为灯具数量较少,为了简化接线和下降出资,能够将悉数灯具作为火灾应急照明对待,共用一台专用双电源切换箱,但不该共用配电回路。而关于一、二类高层公寓、酒店等类型的修建,因为公共走道灯具数量较多,应将消防应急照明和非消防照明别离进行配电。一起,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应契合《消防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体系技术规范》GB51309 2018的相关规则。
综上所述,正确区分和规划应急照明与正常照明关于修建的安全至关重要。在实在的操作中,规划师应充沛了解各种规则和规范,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