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家!2023年10月本市安全生产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全方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各项工作,本市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2023年10月计划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49家为全方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如下。
市应急局执法总队结合企业实际对下列事项开展抽查,各区应急局执法大队(支队)可适时微调。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考核合格的监督检查
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监督检查
对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化学气体泄漏的场所的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
对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依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依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评价机构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有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评价机构在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报告法规标准引用、关键危险有害因素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的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依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监督检查
对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的监督检查
对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位置的监督检查
对氧枪等水冷元件出水温度和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的监督检查
对较大危险作业和检修、维修作业审批,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管理系统自动控流的监督检查
对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的液位传感器和报警装置,以及液位传感器联锁的监督检查
对熔融金属冶炼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监测开路水冷元件出水温度的监督检查
对可能发生一氧化碳、砷化氢、氯气、硫化氢等4种有毒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或者未对可能有砷化氢气体的场所和部位采取同等效果的检测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管理系统联锁的监督检查
对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