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4-03-30 18:28:26 文章出处:小9直播app亮点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010,805,645.09元(母公司),其中2023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330,715,265.82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登记日在后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认;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总股本512,599,2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039,705.60元(含税),占母公司2023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比例为62.00%,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3.99%;

  4、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作为汽车储能领域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以及热管理领域的新进入者,公司的发展与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公司具体产品主要涉及汽车燃油系统、汽车热管理系统、电池包壳体和燃料电池储氢系统领域。

  公司主要是做储能系统产品、热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其中,储能系统产品有燃油系统(含混动汽车高压燃油系统)、电池包壳体、储能电池包箱体、燃料电池储氢系统等,产品最大的作用是为汽车和其他储能领域提供各种能量介质(如油、气、电等)的存储载体。热管理系统现有基本的产品包括极寒加温系统和风道等,其中极寒加温系统是为纯电动汽车电池在极寒地区提供辅助加热功能,风道产品用在空调风量的输送。热管理集成模块主要对电池包、乘员舱、电驱等进行温度管理,使之处于最佳工作时候的温度区间。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大众、奥迪、通用、奔驰、日产、丰田等国际汽车厂和比亚迪、一汽、长城、长安、上汽、奇瑞、吉利等国内汽车厂以及蔚来、零跑、赛力斯、合众等创新汽车新势力。

  公司专注于储能系统、热管理系统,拥有覆盖全产业链的研发、采购、制造和销售体系,实施全球化运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公司客户为全球知名汽车厂,公司产品直销给客户。公司经过严苛的评审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并成长为其战略合作供应商。公司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公司依据客户的产品需求设计开发。针对国际客户,公司需要参与全球同步研发。在通过客户的定点并取得销售订单后,公司依据订单组织采购和生产,并完成产品的交付。

  公司采购物料主要包括高密度聚乙稀等原材料和燃油泵等配套件。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方式,按照每个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与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合同,按实际供应需求下采购订单。公司与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原材料和配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针对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采用多品种、小批量或单品种、大批量的生产方式,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组织生产,并保证及时供货。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基础,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依托海内外工程中心的协同布局,实现与全球整车厂的同步设计开发。公司坚持正向研发的发展战略,研究型项目和应用型产品研发项目两个流程相互衔接,覆盖了新技术、新产品从无到有的整个研发过程。公司具备吹塑、模压成型、注塑、缠绕四大工艺,可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公司是国内较早聚焦于储能系统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在汽车燃油系统领域,公司位居国内市场第一,全球市场第三。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超126万亿元,同比增长5.2%。在此背景下,汽车全行业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创造出令人瞩目的业绩,推动汽车行业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成为拉动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汽车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关键领域。2023年中央叠加地方推出的多项汽车促消费政策,有力地提振了汽车消费信心,为2023年车市高增长提供了强大助力,促进了汽车市场稳定发展。

  以混动汽车高压燃油系统为代表的新技术产品已进入市场成熟增长阶段,不断获得新项目定点,经济效益逐步显现。在纯电动汽车业务领域,公司开发的轻量化动力电池包壳体产品日渐获得市场认可,部分项目已进入量产阶段。同时,燃料电池储氢系统不断投放市场,前景广阔。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热管理集成模块业务零突破,成功获得某项目定点并小批量供货。

  公司一方面抓好新产品在国内外生产基地的调试工作,确保新产品按计划投产;另一方面,积极拓展新市场,争取新项目。

  本着“寻突破、强能力、控成本”的思路,公司在集团范围内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智能制造和数字化为抓手,持续开展精益生产和降本增效,持续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

  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我国乘用车市场连续九年超过2000万辆。在转型调整期过程中,自2020年以来,乘用车销量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23年,乘用车市场竞争加剧,同时伴随市场日趋回暖,购车需求进一步释放,我国乘用车市场形势逐渐好转,回归正常节奏,有效拉动了汽车增长。

  根据 LMC Automotive数据统计,2023年全球汽车销量为9400万辆,较2022年增长 11%。中国市场汽车仍位列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美国位列第二,2023年销量约1556万辆,销量同比增长12.9%。金砖国家中印度2023年销量508万辆,销量同比增长6.7%,全球销量排名第三;巴西销量231万辆,同比增长10%,俄罗斯销量约94万辆,同比增长36.2%。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近1993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23.5%,增长趋势明显。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仍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2023年产销分别完成287.7万辆和280.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2%和84.7%,增速高于纯电动车型。

  根据中汽协统计与预测,2024年中国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预计2024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3100万辆,同比增长3%左右。其中,乘用车销量2680万辆,同比增长2.8%;商用车销量420万辆,同比增长4%。新能源汽车销量1150万辆,出口550万辆。中国汽车市场正处于稳步上升阶段。

  汽车行业具有周期性特点,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正处于存量车报废带来的替换大周期之中。2009-2010年中国销量高峰年份的汽车已经迎来批量淘汰,目前乘用车市场正迎来存量车的替换高峰。

  2023年,一大批汽车行业新规出台,涉及市场、车企及消费者,对汽车消费产生较大影响。伴随政策组合拳效应逐步显现,我国经济运行持续恢复,积极因素累积增多。

  国家政策在巩固和扩大汽车发展优势方面继续加码,重磅政策密集出台。5月9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将于2023年7月1日全面实施,并对部分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6月20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将减免政策再次延长四年至2027年。上述政策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优化市场环境,有利于企业判断政策的支持方向,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2023年,促消费政策继续多点开花。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了系列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等。9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采取系列措施,从政策、市场、技术等多个角度全面推进汽车产业的稳定增长。12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了2024年后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适用的技术指标和过渡期等政策,调整力度较大,有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5月23日,《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国家标准、《车用高压储氢气组合阀门》国家标准同日发布,并将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标准的发布将会对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单位和相关检验机构提供标准规范的技术指导。2023年8月8日,国家标准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这是国家层面首个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十四五”以来,我国氢能产业快速发展,相关政策体系随之建立健全。上述指南对促进科技进步、拓展应用领域、保障安全运营、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发展,加快混合动力高压燃油系统、电池包壳体和燃料电池储氢系统的推广应用,推进热管理系统产品研发,推动公司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导入市场,获得顾客青睐。同时,公司努力寻求并购新业务方面的突破。

  公司采用Y-EMTS 技术的混动汽车高压燃油系统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上已得到商业化应用和推广,得益于混动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报告期内项目拓展持续突破,获得多个新项目定点。同时,通过对产品设计方案的优化和对生产过程的持续改进,实现了混合动力高压燃油系统的降本增效,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

  公司进一步细化热管理系统产品规划,引进关键人才,不断完善团队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与某主机厂合作的电池包热管理系统预研项目通过客户验收。公司积极与多家主流汽车厂商展开深度交流,获得某主机厂热管理集成模块产品项目定点,预计于2024年批量供货。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为加大对储能市场的开拓,2023年11月公司参股的储能热管理合资公司江西恩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热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已与行业标杆企业顺利达成合作。

  公司自主研发的复合材料动力电池包上盖,电池包底护板及多材料融合电池包下托盘产品具有轻质高强的优势,可有效提升电池能量密度,有利于提高电动车续航里程。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获得电池包上盖若干新项目定点并批量供货。此外,公司同步进行热塑性模压上盖预研,已完成样件试制。电池包底护板产品研发进展顺利,即将完成产品试制和验证工作,产品综合优势明显。多材料融合下托盘项目有序开展,在轻量化和保温功能上有显著优势,公司正在与行业内专业机构及主流客户紧密对接中。公司与储能行业国内某知名头部企业合作开发出具有亚普知识产权的塑料储能电池包上盖,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并降低了成本。

  公司目前推出的数款储氢系统产品均已通过型式认证,并投入示范运行,市场推广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目前,公司与国内主流的商用车企业一汽解放、奇瑞万达、亚星客车、潍柴动力等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搭载公司氢系统的燃料电池车辆先后在成都、开封、北京、芜湖和扬州等地上线运营。报告期内取得的氢系统订单主要应用于客车、物流车、重卡和城市公交等商用车型,并首次搭载乘用车示范运营。35MPa瓶阀已取得国家强制型式试验证书,70MPa瓶阀认证正在进行中。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攻关IV型70MPa储氢瓶,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储氢质量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并首次搭载整车进行了系统验证。

  (5)并购新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且与公司技术、客户、业务等协同性好的优质标的企业,努力推动公司的业务转型发展。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正常,实现营业收入858,339.34万元,较上期增长1.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612.22万元,较上期减少6.9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42,624.28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1,452.46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6.2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489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缺陷。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010,805,645.09元(母公司),其中2023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330,715,265.82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总股本512,599,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039,705.60元(含税),占母公司2023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比例为62.00%,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3.99%;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6、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0,805,645.09元,其中2023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330,715,265.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总股本512,599,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039,705.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母公司2023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比例为62.00%,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3.99%;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业务基本情况:因公司经营涉及进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为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实际国际业务为背景,2024年度拟新增不超过4500万美元(含)额度范围内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部分外币结算时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经营的影响。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最重要的包含普通远期产品。

  ●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主要币种为美元。为规避汇率风险,公司以实际国际业务为背景,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公司以锁定成本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从而降低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拟新增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含)。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500 万美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境内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市场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存续期内存在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购汇成本增加的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一)公司已制定《亚普股份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后续监管和报告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

  (二)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并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三)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査。

  (四)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一)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国际业务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已制定了《亚普股份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审批流程、风险把控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金融衍生业务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娟娟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计提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产品质量保证预计负债891.19万元,计提其他预计负债7,933.1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908.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依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公司本年度计提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产品质量保证预计负债891.19万元,计提其他预计负债7,933.15万元。其他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根据美国联邦政府针对新冠病毒疫情推出的《Notice of 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Forgiveness Payment》(即薪酬保障计划通知,简称PPP贷款),亚普美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普USA)申请了金额为9,598,462.00美元的贷款,并于2021年6月10日获准豁免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9,702,978.59美元(折合人民币62,798,764.18元),亚普USA将相应金额的借款本息转为补贴收入,并计入当年损益,共计9,702,978.59美元(折合人民币62,798,764.18元)。

  美国司法部自2020年4月起开始对疫情期间PPP贷款总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相关借款人发送行政调查函,亚普USA近日也收到了行政调查函,其调查内容重点在于亚普USA是否通过虚假陈述获得PPP贷款及之后的豁免。

  目前,亚普USA已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处理,并按美国司法部调查函中的有关要求,基本完成了证据搜集工作。承办律师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材料,认为并无明确的规定或依据认定亚普USA存在故意作出虚假陈述的情况,但鉴于亚普USA国有性质背景及目前尚未确认但有几率存在的其他瑕疵,有可能被要求偿还本金或偿还本金及利息。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