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腾飞的学校电子科大成都学院

发表时间: 2023-12-26 16:11:17 文章出处:产品中心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由电子科技大学与成都国腾实业集团合作创办,采用新模式新机制举办的以本科层次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创建于2001年,位于IT、电子类企业云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市高新西区,占地1100亩,现有11个院系,50余个专业,在校学生17000余名。学院专业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以电子信息和计算机类专业为核心,涵盖理、工、经、管、文、艺术、体育、设计和航空等多学科门类。

  “高高山顶立,深深海底行”,学院立足成都,辐射全国,以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科技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培养有系统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在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科学技术人才和技术领军型应用人才。

  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双一流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作为学院的办学主体,从管理和教学等多个角度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大力支持。学院在管理上传承了电子科技大学严谨治学、学风优良的理念;在教学上,大胆改革创新,着力培养应用型科学技术人才。学院的另一主办方——成都国腾实业集团作为国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为学院的发展提供电子信息领域最前沿的一手信息,同时也利用其行业资源,为学生搭建更广阔的实习、就业平台。

  学院所处的成都市高新西区,是全国排名第四、中西部排名第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英特尔、西门子、摩托罗拉、华为、京东方等通讯、集成电路、软件等知名电子信息企业汇集,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商企业密集。学生在这里可以感觉到浓浓的高新技术氛围,园区云集的企业为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学院的核心专业是电子信息类专业,最重要的包含计算机类专业、微电子类专业、通信类专业、电子工程类、云计算类专业。这些专业历来是电子科大的强势专业,也是国腾集团的优势产业,同时,还是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中的重点和支柱产业。根据四川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四川将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在集成电路、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软件与工业软件、信息通信设施、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领域实现突破发展。契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业设置使得学院迎来大好的发展机遇。

  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 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著名高新科技企业——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艺术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本科计划的15%。学院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根据生源情况将预留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2.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动画、艺术与科技、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3.报考我院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4.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四川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1.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3.江苏省科目等级要求:普通类专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为4C,选测科目等级为CC;艺术类专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为4C。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4.学院在浙江省的招生执行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所有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不限。

  5.艺术类(美术)专业使用当地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当地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四川省艺体类录取规则是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各省市录取规则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6.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7.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

  8.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我院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9.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另外,色弱、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施维修等专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合乎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10.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施维修专业根据其就业实际,女生请慎重填报。

  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相关规定,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学士学位,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为:普通本科15000元/年•人,普通专科13000元/年•人,艺术类本、专科17000元/年•人,体育本科15000元/年•人,体育专科13000元/年•人;住宿费按不同的住宿规格收取:900—1200元/年•人。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毕业生按国家政策由学院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院将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院有人才教育培训协议的众多有名的公司将优先录用我院毕业生。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提供一定勤工助学岗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的发挥学院各方面力量对招生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管理作用,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及安全、有序地实施,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同时为加强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领导小组在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决策作用及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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